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2024年雅砻江中上游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林草函[2025]39号、甘发改[202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炉霍县下罗科马乡三村、四村、五村,洛秋乡一村。
2.1.2工程内容及规模:草原改良2.13万亩、围栏封育6.66万米(套)。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03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海拔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已完工业绩的认定的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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