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HD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主要内容:物资采购;
5、采购数量:1批;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09:00至2025年3月31日17:00(仅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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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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