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计量器具委外检定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计量器具委外检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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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最高限价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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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计量器具委外检定 |
/ |
1 |
1 |
安康车辆段 |
57000.00 (含税) |
具体计划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要求通知中标单位 |
安康车辆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并审核通过,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计量量具相关检定资质。4.报价人必须具备通用量具维修资质,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作业能力、人员队伍等。5.能够开具6%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2.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4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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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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