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身份证明和商业登记信息。意向承租方要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份证原件),确保其身份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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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奋斗路副食品商场地上一层二厅A11-3号场地(场地面积140.59平方米,另配套使用加工间,面积24.74平方米,合计面积165.33平方米。)项目信息披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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