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函。本澄清函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澄清内容:一、招标文件P25页附录2注1“...上述材料如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船闸吨级时...”,因本标段招标公告和附录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均未包含船闸吨级,此处修改为“...上述材料如无法体现出所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