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 镇雄县增发国债地灾避险搬迁暨“1.22”山体滑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一期共10栋主楼、一层/二层地下室,其中8栋主楼17层、2 栋主楼16层。 总建筑面积117309.07平方米,其中:住宅 600 套 72603.3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14694.39平方米、独栋商业1938.75平方米;地下建筑28072.63平方米;二期共13栋主楼、二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23055.33平方米,其中住宅744套86036.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048.86平方米;地下室约30969.77平方米。
3、招标范围及工种: 镇雄县增发国债地灾避险搬迁暨“1.22”山体滑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安置点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所有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2)业绩要求: 有类似工程一个及以上施工经验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4)其他要求: 设备采购付款:
①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金额的20%(其中5%作为定金,15%作为设备排产款);
②按照承包人发货要求,每批次货物发货前45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金额的70%:
③)电梯工程竣工,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设备合同金额的95%:
④留合同设备采购总价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3年满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无息付清,若有质量问题扣除因分包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承包人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承包人付清质量保修金以外的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承包人。
安装付款:
①进场安装前7日内,支付相应批次货物安装款的30%,安装完成后付至70%
②电梯工程竣工,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货物安装合同金额的95%:
③留合同安装总价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3年满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无息付清,若有质量问题扣除因分包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承包人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承包人付清质量保修金以外的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承包人。
(1)工程进度款中不低于累计结算金额的 20 %,以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抵款方式在过程进度款支付阶段支付,并视为已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按专用条款21.7款执行;
(2)结算方式固定不含税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值税进行结算。
(3)分包结算分为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结算办理必须以分包合同为依据,过程结算仅作为过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本次招投标方式:线上☑ 、 线下□(勾选)
线上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 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3月 28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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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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