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龙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境外债券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融资规模的3‰/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融资规模的3‰/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安徽龙亢控股集团有限公2025年境外债券采购项目,为满足有限公司资金需求,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的境外债,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为拟选聘全球协调人,负责本次境外债券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外在额度申报、销售发行、中介机构协调以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工作。承销费率为年化服务费率,承销费(整体安排费)应包含投标人相关的食宿、差旅以及完成承销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境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信托人、印刷商、翻译机构、评级机构、交易所、文书代理等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现在或将来的税费、进口关税、手续费、评估费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收费。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或其境内母公司须为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且投标人应当拥有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不存在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处罚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形;
6、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被香港证监会处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投标主体于香港证监会网站公开纪律行动查询页面并加盖公司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仅允许总公司或其1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