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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1 收藏项目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东管(经)〔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管委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技术标准。新建道路4条,全长5.82公里,其中,绍兴路1.48公里、原州路1.4公里、规划一路1.58公里,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51米=15米绿化带+1.5米硬路肩+18米车行道+1.5米硬路肩+15米绿化带;规划二路1.3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红线宽度33米=10米绿化带+1.5米硬路肩+10米车行道+1.5米硬路肩+10米绿化带。道路交叉口共6处,均采用平面交叉。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过路管40座。

(二)路面结构。城市主干路行车道路面结构66厘米=4厘米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厘米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36厘米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砂砾;城市支路行车道路面结构61厘米=4厘米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厘米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砂砾。

(三)管廊工程。原州路管廊起于规划二路,止于平安大道与原州路交叉口东侧原混凝土管架,总长1575米,主要建设钢结构活动管架208个,地上二层,间距6米,宽7米;钢结构固定管架8个,地上二层,间距4米,宽7米;钢桁架9座,总长369米,桁架高度2.5-4.5米,宽度3.0-7.0米;盐城路管廊起于盐城路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侧原有混凝土管架,止于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门口原有钢结构管廊,总长302米,主要建设钢结构活动管架45个,地上一层,间距6米,宽5米;钢结构固定管架3个,地上一层,间距3米,宽5米;钢桁架1座,总长26米,桁架高度2米,宽度5米。

(四)污水工程。新建DN400污水主管道4.6公里,DN200企业污水支管道6.31公里,采用内外涂塑复合钢管,敷设管廊上,配套建设管道电伴热保温、低支墩等附属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总建筑面积784.4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地上部分为出地面楼梯间,建筑面积26.2平方米,地下部分为水泵房及集水池,建筑面积758.2平方米,配套建设通风、消防、电气等设施。

(五)交通工程。新建标线7252平方米、标志牌32套、交通信号灯6套、电子警察系统6套等设施。

(六)照明工程。电源引自周边10kV公网环网柜,新建10/0.4kV箱式变电站4套,主干路道路路灯采用双侧对称布置,共262套,灯具采用150瓦LED灯,灯杆高11米,布灯间距35米;支路采用单侧布置,共41套、灯具采用90瓦LED灯,灯杆高12米,布灯间距35米;配套安装电缆、电缆保护管、智能控制终端及防雷接地等设施。

2.2建设地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2.3计划工期:274日历天(不含冬休)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二标段: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A区平安大道东侧地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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