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城市生态绿化建设项目(一期),经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回字[2025]0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从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建设地点:金塔县
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换填、水系基础、绿化供水管网架设、绿化苗木栽植等工程;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31 日
总 工 期: 382天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7.资金来源:由县财政从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文件内所有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请登录)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6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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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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