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XN******** (采购**内部编 号: 2540SUMEC/GXGG1034 ) 2.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处食堂大米订单生产基地供应商招标采购 3. 预算金额: / 4. 最高限价: / 5. 采购需求: 南京农业大学在校师生近 3 万名,预估年大米使用量约 600 吨,为支持和宣传 学校 科研产品,并让师生共享学校科研成果,拟将食堂米饭供应品种由普通苏北大米更换为 学校 研发的 “宁香粳 9 号”稻米品种,现公开招标订单生产基地供应商。 具体 详见 招标 文件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 。 ★ 6. 合同履行期限: 2025 年 4 月至 10月 底完成种植过程, 11 月中旬大米配送,每 10 天配送 20 吨,至 202 6 年 11 月中旬完成配送。 7.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 2023 或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 六个月 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 六个月 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自有种植基地或合作种植基地(提供基地土地流转合同 或者 合作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 2 ) 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 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或者项目清单编制、招标代理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在评标时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网 (********)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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