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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度综合能源项目咨询设计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1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度综合能源项目咨询设计单位
     1.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1.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1.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或招标人指定的安徽省内其他地点。
     1.6 招标项目规模: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以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为主)、储能、充(换)电站、综合能源站(以总容量不小于3MW或投资额不小于500万元或供能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为主,能源站新建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10000平方米,满足客户冷、热、电、蒸汽、压缩空气等一种及以上用能需求的单体能源站或区域性能源站,涉及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电能、生物质、天然气等能源利用)和节能改造(以总容量不小于3MW或投资额不小于500万元或供能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为主,涉及建筑节能改造和工业节能改造)等能源建设项目。本次招标拟选择2家服务单位,负责前述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单个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的金额均在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下(100万元以下),因综合能源业务类型较多、项目规模差异性和项目发展不确定性较大(年发展项目预计10个左右),本次招标不设定项目概算,以中标后确定发展的项目为准。任务分配方式原则上依次分配项目咨询、设计任务,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个项目由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人承担;第二个项目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人承担,以此类推。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适当调整。中标人不得以项目规模小、时间紧、任务重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任务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内中标人出现2次及以上拒绝接受任务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估算价:0万元
     1.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4月
     1.9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365日历天)。合同期满尚有未完成的任务,顺延至最后一个单项任务完成。服务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次数不超过二次,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二年。
     1.10招标范围: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以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为主)、储能、充(换)电站、综合能源站(以总容量不小于3MW或投资额不小于500万元或供能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为主,能源站新建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10000平方米,满足客户冷、热、电、蒸汽、压缩空气等一种及以上用能需求的单体能源站或区域性能源站,涉及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电能、生物质、天然气等能源利用)和节能改造(以总容量不小于3MW或投资额不小于500万元或供能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为主,涉及建筑节能改造和工业节能改造)等能源建设项目。本次招标拟选择2家服务单位,负责前述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单个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的金额均在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下(100万元以下),因综合能源业务类型较多、项目规模差异性和项目发展不确定性较大(年发展项目预计10个左右),本次招标不设定项目概算,以中标后确定发展的项目为准。任务分配方式原则上依次分配项目咨询、设计任务,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个项目由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人承担;第二个项目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人承担,以此类推。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适当调整。中标人不得以项目规模小、时间紧、任务重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任务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内中标人出现2次及以上拒绝接受任务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1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1.12其他:本项目由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招标完成后,中标人与业主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业主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并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以下(a)和(b)设计资质:
     (a)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②具有暖通空调(或热能动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
     2.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00:00至开标时间。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0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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