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井下运料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井下运料车采购项目
4.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民镇排山楼村
5.招标编号:LNHJ
6.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供货,具体供货时间由双方共同确定
7.招标范围:井下运料车3台(带矿安标识及证书)。
三、技术要求及现场条件
1.具有矿安标识及证书。
2.整车尺寸:长≤5180*宽≤1765*高≤1625,载重量≥1.5吨。
3.发动机功率≥95kW,柴油动力、四轮驱动、尾气排放为国3及以上标准。
4.离地间隙≥200mm。
5.湿式制动、爬坡能力≥14度。
6.空芯充气轮胎。
7.厂家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及现场培训。
8.投标人的井下运料车技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条件。
8.1 现行巷道断面面积:2.7m*2.7m。
8.2 运输罐笼尺寸:长*宽*高:2750mm*1300mm*2350mm,井下运料车技拆解后板车运输,板车高度350mm.罐笼有尾绳,底部无法吊运。最大部件尺寸小于罐笼尺寸,保证通过罐笼运送井下。
8.3 运输罐笼最大载重量:10 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所投产品的矿用安全标志证书;
3.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制造商营业执照;
4.通过“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时 至 2025 年 3月 25 日16:00时。
2.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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