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150
1.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2025-2026年三北六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阿政纪字〔2024〕29号文件、阿政纪字〔2024〕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2025-2026年三北六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2.2标段名称: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
2.4项目内容:建设面积44.76622万亩,包括退化林修复补植补造面积0.2万亩,中幼林抚育5.4068万亩,灌木林平茬25.71742万亩,轻度退化草原修复13.442万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采购、施工、管护及验收合格后移交。
2.6计划投资额:8117.823067万元。
2.7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备施工条件的设计成果,60天内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管护期:管护期3年,为建设任务实施当年及后两年(2025年-2027年)。封山(沙)育林灌木型、灌草型封育期限为5年,乔灌型6年(以初步设计为准)。
2.8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管护期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管护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林业或林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含)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投标人可对赤峰市东北部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出现三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项目的规模(控制价)大小的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即工程规模(控制价)大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不变,规模小的标段顺延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5年03月2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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