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PRZJ(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5年郧阳区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业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万元)
5、最高限价:0(万元)
6、采购需求:招标资金范围为当年定期到期存量资金及当年新增资金,2025年郧阳公积金存款资金约5.1亿元。以上资金规模为预估数,如遇政策调整或当年收支变化,以实际可存放额度为准。资金存放期限分1年、2年、3年。其中,1年期占60%,2年期、3年期各占20%。
7、合同履行期限:1年、2年、3年,其中,1年期占60%,2年期、3年期各占20%。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且在郧阳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2)各银行只能授权郧阳区范围内的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3)供应商须为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郧阳办事处业务受托银行;
(4)供应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评审时,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中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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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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