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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

项目名称:宾川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68.5926

最高限价(万元):68.5926

采购需求:总养分≥60,N:P:K=20:20:20,无明显机械杂质,水不溶物含量≤1.0%,水分含量≤3.0%,缩二尿含量≤0.9%,氯离子含量≤3.0%(未标“含氯”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0日历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2)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宾川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产品代理合同及制造商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0 06:00至2025-03-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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