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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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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设备监造服务 |
具体详见“第八章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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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设备监造合同由深能北方(鄂托克旗)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 2)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合成氨工程设备监造合同由深能(鄂托克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 3)本次招标制氢工程设备监造及合成氨工程设备监造(上述为两个合同)共同确定为一个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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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厂区及合成氨厂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棋盘井工业园区,制氢厂区北侧与合成氨厂区近邻。本建设项目分为500MW风电场工程,制氢工程(制氢规模:48000Nm3/h,年产氢量不少于2万吨),合成氨工程(年产量15万吨),5MW离网光伏制氢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制氢工程(含5MW离网光伏制氢工程制氢部分)设备监造及合成氨工程设备监造。
3、招标范围(内容):
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主要设备监造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到设备生产车间(驻厂)针对设备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性能试验、设备生产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验,并出具设备监造报告。
设备监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解槽设备、气液分离装置、氢气纯化系统、氢气储罐、制氮装置、液氨球罐、氨合成塔及塔内件、新鲜气压缩机、循环气压缩机等。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工作任务书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核发的设备监造专业(石油和化学工业:化工设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证明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3投标人须具有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主要设备(包含球罐、氨合成塔及塔内件、压缩机、制氮装置、氢气纯化系统、制氢装置成套单元)监造完成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或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项目运行证明资料或履约评价等相关类似证明文件,其提供的资料中应清晰体现合同范围等相关内容。所提供单个合同可同时包含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主要设备监造业绩,或不多于3个合同涵盖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主要设备监造业绩)
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8.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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