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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及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验、建筑电气系统消防安全检验》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5-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市第二人民医院(含新院区和大高院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及保养、安评、电检、消检项目,其中 新院区总建筑面积 ******** 万 m ²,其中病房楼 ******** 万 m ²,业务楼 ******** 万 m ²,门诊楼 ******** 万 m ²,高压氧楼 ******** 万 m ²,供应中心楼 ******** 万 m ²,感染楼 ******** 万 m ²(暂未启用),核医学楼 ******** 万 m ²,妇幼楼 ******** 万 m ²(暂未启用)。 大高院区总建筑面积 ******** 万 m ²,其中门诊病房楼 ******** 万 m ²、餐厅 ******** ²、培训中心 ******** 万 m ²、附属用房 ******** ²。 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项目要求: 日常完成院区所有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安评、电检、消检。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消防给水设施; 4. 消火栓系统; 5. 消防水炮系统;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 气体灭火系统; 8. 防烟、排烟设施; 9. 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0. 干粉灭火设施; 11. 移动式灭火器材; 12. 水喷雾灭火系统; 13. 防火门系统; 14. 其他设施。 具体要求: 1. 对故障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维保单位接到故障维修通知 8 小时内到达医院故障现场,更换的故障设施配件由医院提供,维保单位未按要求 8 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医院可联系其他人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并每次扣除维保单位 200 元; 2. 每月分别对新院区、大高院区进行维保并出具维保报告书; 3. 每年对新院区、大高院区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消检、电检,分别单独出具相应报告。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项目执行事项满意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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