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粤港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具体路向为广州-香港、深圳-香港、 东莞-香港、珠海-香港),中标供应商数量:1 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0 万元/年(预算仅供参考,不承诺实际业务量),合同有效期:3 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 关承诺书】
3、车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已办理粤港两地车牌的车辆(16T 或24T 重型厢式货车)不少于4 台, 且提供4 台及以上车辆对应有效期内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 批文卡)、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文件的复印件。【注:登记车主须为供应商,如车辆行驶证 所有人不是供应商,须提供车辆登记文件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车辆所属公司签订的有效合作证 明材料。】
4、电子关锁,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方要求在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电子关锁。【供 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 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 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到2025年3月27日17时00分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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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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