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选聘承销商,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中期票据选聘承销商 进行 公开 招标。
2、债券发行计划
(1)债券类别:中期票据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每期发行前按发行人需要确认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中期票据选聘承销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或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一般主承销商资格;
(4)若投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取得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审批同意(或授权文件、或承诺书);
(5)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一家联合体牵头人和一家联合体成员组成。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3月20日至 2025 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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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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