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第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3600000,4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第二期)(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一建设地点为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兰州湾镇、广东地乡),标项采购的每台设备均包括SO2、NO2、PM2.5、PM10、O3、CO六参数监测设备,气象五参数、校准系统、稳压电源、工控机、能见度仪及采样等配套设施。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第二期)(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二建设地点为呼图壁县(大丰镇、二十里店镇、五工台乡),标项采购的每台设备均包括SO2、NO2、PM2.5、PM10、O3、CO六参数监测设备,气象五参数、校准系统、稳压电源、工控机、能见度仪及采样等配套设施。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第二期)(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三建设地点为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城关镇、上户沟乡),标项采购的每台设备均包括SO2、NO2、PM2.5、PM10、O3、CO六参数监测设备,气象五参数、校准系统、稳压电源、工控机、能见度仪及采样等配套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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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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