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输气分公司末站流量调节阀改造项目流量调节阀阀门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8.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输气分公司末站流量调节阀改造项目流量调节阀阀门询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395)2025年输气分公司末站流量调节阀改造项目流量调节阀阀门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制造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3项。同类项目指天然气行业口径不低于DN300压力不低于class150的流量调节阀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须体现阀门规格,建议做出明显标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 --- 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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