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胥仇村村民委员会
1.1.2项目名称:胥仇村小品节点景观提升
1.2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1.2.2招标范围:胥仇村小品节点景观提升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1.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2.4工期要求:7日历天。
1.2.5质量要求:合格。
1.2.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8工程规模:本工程共划分 一 个标段,工程造价约:7.9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2.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2.1.4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 1 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明。
2.1.5信誉要求:
2.1.5.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盐都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1.5.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2.1.5.3发生盐住建招【2020】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6其他要求:
2.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5年 3 月20日8:00时至2025年 3 月 28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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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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