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3-27 00:00
招标编号:ZTSJ
1.招标条件
1.1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宜宾三江新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公路二期及场镇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钢筋混凝土涵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宜宾三江新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公路二期及场镇基础设施道路项目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共划分为四个子项,包含6条道路,其中2条为新建道路(黄沙河桥及其连接道路、金竹西路)、1条提升改造+黑化道路(凉沙公路)、3条病害治理及黑化道路(刘石路、邱石路、顺南至石鼓大桥段);新建道路总长为2794.23m,提升改造+黑化道路总长4492.736m,病害治理及黑化道路总长15344.681m,项目线路总长度22631.647m,工程总造价约7915.2万元,建设总工期12个月
计划工期:2025.1-2025.12,总工期约365日历天,工程造价:7915.2万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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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 |
包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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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HN |
米 |
5758 |
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分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宜宾三江新区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万米(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2-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规格D300(Ⅱ级)、D500(Ⅱ级)、D1500(Ⅱ级)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1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2025年3月26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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