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沙坡头公司大坝安全监测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宁夏沙坡头公司大坝安全监测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260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交货/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
- 供货范围:根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采集数据,结合人工测量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编写2025年大坝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月报、季报及年报;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故障设备进行维护;对相关人员进行大坝安全监测技术培训。
- 质量要求:工作人员所有服务活动需遵循国家规范、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承包商所有服务活动需遵循电厂工作规程及设备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中相应要求, 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监测成果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必须保证所有文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量测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备全面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专业人员资历证明。
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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