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龙口市城市新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口市
2.2 建设规模: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厂内。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为4万m3/d,扩建规模为3万m3/d,提标部分设计规模7万m3/d,建成后总规模7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东至府东一路;西至龙青高速 ;南至东江街道南部 (包含南山集团部分排水) ;北至海岸线。主要负责收集处理城市新区、 芦头镇、新嘉街道、徐福街道、东江街道部分区域的污水。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审查)、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图预算、施工(土建、装饰及安装)、设备购置。
2.7 本项目工程计划投资额为15261.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9日 09:56至2025年03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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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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