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证件照自动化封装机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封装机耗材采购。交货时间:下定单后15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年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部组成的询价调查小组,通过市场调查,控制价采用单价控制价,封装机印头单价6500元/个,默盒800元/个,热熔胶45元/公斤。(预计费用14.48万元)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1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货物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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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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