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区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消防合格证明(备案)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范围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区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消防合格证明(备案)代理服务项目”,针对新建区分公司3个代理金融网点(子实路、望城、大塘)的消防合格证明(备案)办理交由第三方机构代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及安防施工图制作及设计、加盖设计师资质章、竣工图及终身责任制盖章、消防图审、第三方消防竣工检测报告、住建部门的资料提交、住建部门的审核、住建部门的验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从项目开始至本单位拿到住建部门盖章颁发的各网点消防合格证明(备案)所有的相关流程及内容。使用范围为新建区分公司。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9.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将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对供应商承诺进行复核,如不实则作否决处理。)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供:①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5、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5)供应商未被江西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逐项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9日09:00时至2025年3月25日17:00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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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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