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富安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本工程项目投标采用按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的百分比(费率)报价方式,其最高报价不得大于4%(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采购需求:富安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的优化及深化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跟踪服务、范围内方案完善、施工图审查配合、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服务、验收阶段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各单项工程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委托**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具有①及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主持设计师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至少5名(人员专业分配合理,能满足实际设计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含盖章),应答材料可由联合体各方回应,如是成员单位的应答材料由成员单位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红章并加盖牵头单位红章,否则无效。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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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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