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等项目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等项目检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油站、油库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等项目检测,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加油站、油库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等项目检测。本项目确定中标人2名。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名的,按照其投标总额60%委托,排名第二名的,按照其投标总额的40%委托。如合同履约过程中,服务出现问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将减少委托份额。
2.3服务期限:现场采样完毕后,7-10个工作日,合同期限为二年。
2.4服务地点:服务项目现场或甲方所在地。
2.5标段划分: /
2.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
2.7质保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甲方需求项目中所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资质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中80%以上的项目(GB 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外)90%以上的项目,选用的分析方法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测检测能力范围。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包含开展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相关四项检测服务(不限于一份合同内)的同类业绩且四项检测服务的业绩金额合计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开展地下水、生活污水、噪声、雨水相关检测服务的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对应金额的全额结算发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4年、2023年、2022年或2023年、2022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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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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