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承德天汇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分标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专用资格要求 | 报价方式 | 承包方式 | 分值权重构成(技:商:价) | 技术规范中是否有分项报价要求(是/否) | 最高限价(万元) | 预估合同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项目单位名称 | 采购申请编号 | 技术规范ID | 备注 |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 1 | QNQC2501-9003001-00001 | 车辆租赁 | 包1 | 清洁能源汽车公司2025-2027年丰宁地区车辆驾驶及运维框架服务项目 | 14台车辆驾驶服务 | 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总价报价(按单价、预估数量计算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50:10:4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700.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24个月 | 河北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00723210596352 | BH9E-300013357-00001 | |
| 1 | QNQC2501-9003001-00001 | 车辆租赁 | 包2 | 清洁能源汽车公司2025-2027年文安地区皮卡租赁框架服务项目 | 租赁20辆皮卡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总价报价(按单价、预估数量计算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50:10:4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183.84 | 2025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河北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00723399340032 | BH9E-300013482-00003 | |
| 1 | QNQC2501-9003001-00001 | 车辆租赁 | 包3 | 清洁能源汽车公司2025-2026年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框架服务项目 | 租赁3辆商务车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总价报价(按单价、预估数量计算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50:10:4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36.48 | 自合同车辆开始服务之起12个月 | 天津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00723537752064 | BH9E-300013482-00004 | |
| 1 | QNQC2501-9003001-00001 | 车辆租赁 | 包4 | 清洁能源汽车公司2025-2026年北京地区商务车租赁框架服务项目 | 预计租赁4台商务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总价报价(按单价、预估数量计算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50:10:4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38.00 | 自合同车辆开始服务之起12个月 | 北京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00723688747008 | BH9E-300013482-00005 | |
| 1 | QNQC2501-9003001-00001 | 车辆租赁 | 包5 | 清洁能源汽车公司2025-2026年零星用车框架服务项目 | 公司零星用车驾驶服务 | 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单价小计之和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50:10:4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00723814576128 | BH9E-300013357-00002 |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1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充电设施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项目1 | 充电桩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折扣比例 | 折扣比例 | 50:10:40 | 否 | 100.00% | 250.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20834134913024 | BH9E-300013392-00005 | 每家投标人限中一包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2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充电设施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项目2 | 充电桩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折扣比例 | 折扣比例 | 60:10:30 | 否 | 100.00% | 250.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20834298490880 | BH9E-300013392-00007 |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3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充电设施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项目3 | 充电桩关键元器件维修技术服务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折扣比例 | 折扣比例 | 60:10:30 | 否 | 100.00% | 250.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否 | 国网冀北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344620834487234560 | BH9E-300013392-00006 |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4 | 承德天汇公司2025年隆化县35千伏至110千伏线路和变电工程设计技术辅助服务框架 | 隆化县35千伏至110千伏线路和变电工程提供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方案技术资料,数据整理、制图等技术辅助服务工作。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折扣比例 | 折扣比例 | 60:10:30 | 否 | 100.00% | 400.00 | 自合同签订后八个月 | 承德市 | 否 | 承德天汇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344229529777041408 | BESP-300013392-00031 |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5 | 承德天汇公司2025年隆化县220千伏线路和变电工程设计技术辅助服务框架 | 隆化县220千伏线路和变电工程提供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方案技术资料,数据整理、制图等技术辅助服务工作。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折扣比例 | 折扣比例 | 60:10:30 | 否 | 100.00% | 200.00 | 自合同签订后八个月 | 承德市 | 否 | 承德天汇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344229529890287616 | BESP-300013392-00032 | |
| 2 | QNQC2501-9003001-00002 | 技术服务 | 包6 | 承德天汇公司2025年电网输变电工程水文气象勘测技术服务框架 | 提供满足相应设计阶段需要的水文气象勘测报告等;提供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水文气象勘测相关服务工作等。 | /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 | 单价小计之和作为投标报价 | 单价承包 | 60:10:30 | 是 | 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 150.00 | 自合同签订后八个月 | 承德市 | 否 | 承德天汇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344229530007728128 | BESP-300013392-00033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6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