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海南通服物业公司2025年鲜花、绿植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海南通服物业公司2025年鲜花、绿植采购。
1.3项目范围:物业管理分公司各部、各中心
1.4采购预估金额:426881.60元(不含税)
1.5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1.6合同形式: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述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本项目相关产品供货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及标的物页、签字盖章页等)。
2.3财务要求: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应答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答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应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以采购人查询为准)。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请应答人提供承诺函。。
三、成交原则
1.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中,选择最低报价者1名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2.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①有效供应商两家,继续询价程序,成交人为1名;②有效供应商一家,与该供应商进行谈判。
四、询价文件获取及方式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9日08:30-2025年03月2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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