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汤招标采购-2025-9 2、项目名称###****局汤阴分###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1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安汤招标采购-2025-9-1 ###****局汤阴分###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 ******** ******** 是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2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在环境空气质量服务相关工作中受到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公开通报处罚。■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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