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联合公司绿化养护 (项目名称),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联合公司绿化养护 ;
2.2.服务地点: 哈尔滨太平、文昌污水处理厂厂区院内(包括哈东泵站)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签订方式为1+1,合同每年一签,第二年视上一年度服务验收情况是否续签) ;
2.4. 招标内容 : 厂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厂区内乔灌木、绿篱、花卉、草坪等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防寒及绿地保洁等。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合格标准,无质量问题并经接收单位同意 。
2.6.招标控制价: 2295505.18元/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的 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 园林绿化 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 3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3. 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 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 6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2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 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年 03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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