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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5年信息化专网指挥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二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8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5年信息化专网指挥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二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T20250310098-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山东信息化专网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及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全部到货。

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1.6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超过任意一项对应分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437.61万元,其中产品部分276.1万元,调测及维保部分161.51万元;含税金额483.19万元;产品部分税率按照13%测算,调测及维保部分税率按照6%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通信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或维护业绩。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

(1)一人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两人分别具备对应的通信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符合上述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相应证书和2024年10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1.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LTE光纤拉远基站)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1.7 投标人关联关系审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1.9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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