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6.6
最高限价(万元):66.6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HCZX2025020F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66000.00元/年5.最高上限价:¥666000.00元/年6.采购需求:(1)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炊事机具、设施设备等,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等的制作,并做好日常设备及餐具维护、清洁、消毒、保管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工作;(2)服务保障:根据需要由供应商投入必要的低值易耗品,确保能满足预计用餐人数约110人的正常用餐需求;(3)服务范围:大队食堂、外勤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8.质量要求: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采购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7 06:00至2025-03-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8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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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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