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 本公告及附件材 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繁昌区峨山镇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出租 。 (标的编号 : N0168TD******** ) (二)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繁昌区峨山镇湾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 出租 是指依照国家法律 、 法规 及 及相关合同 的约定 ,对 林地及 林木 进行 占有、 使用及 收益的权利 。 2、 林地实际 面积: 约 600 亩 。 3 、标的 坐落 : 位于繁昌区 峨山 镇 沈弄 村 境内 。 4 、四至 界限: 东至大桥村山界,西至村民组柴山界,南至 大桥、千军村山界 ,北至大桥村山界、村民组柴山界。 5 、主要树种:毛竹 ( 注:毛竹密度 200 株 /亩;但在承租方交回出租标的时, 毛竹 的数量应不低于 200 株 /亩 ) 。 6 、标的现状: 闲置。 (三)租赁期限: 10 年, 自 出租标的办理移交日算起 。 (四)租赁用途: 成材毛竹的采伐和收益,竹笋的采挖和收益。禁止对林地内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 (五)特别提示: 1、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繁昌区峨山镇城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 ****网络竞价的交****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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