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强化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煤矿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隐蔽致灾因素,2023 年12月矿井委托科研院校编制了《硫磺沟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2024 年10 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4)259 号),并制定了普查规范,对素普查范围、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目前矿井普查报告内容与新规范不相符,因此需结合新规范要求重新对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进行修订。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5 个日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挂账后支付100%结算,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税率6%)。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开展单位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矿山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3 月18 日起至2025 年3 月23 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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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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