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2)296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26万元
2.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贰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
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6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