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2025年环境检测业务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3)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一年内无行政处罚信息;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提供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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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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