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Y2
2.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总价:120000.00元/年,采购预算单价:50元/人/月。劳务派遣人员约200人,采购人根据实际用人情况按月进行结算。
5.采购需求:完成玉溪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工作。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派遣用工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有关用工派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岗前培训、派遣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派遣用工劳动纠纷协调处理、人员工资足额发放、社保缴纳等。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7.服务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派遣服务工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情形)。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每天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8日08:30时~0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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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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