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粤海中山马鞍岛项目、粤海珠海金湾项目2025年度第三方交付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请登录)
3、采购范围:粤海中山马鞍岛项目、粤海珠海金湾项目2025年度第三方交付维修工程,具体以合同条款、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为准。
4、最高控制价:项目含税总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735,122.58元,不含税总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591,855.58元,其中:
1)粤海中山马鞍岛项目:含税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915,950.31元,不含税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840,321.39元。
2)粤海珠海金湾项目:含税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819,172.27元,不含税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751,534.19元。
注:响应人报价中高于上述任一控制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证照时间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响应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独立承接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110万元,在珠三角城市(珠三角城市指深圳、惠州、东莞、广州、佛山、肇庆、珠海、中山、江门)内承接的第三方维修工程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页、体现合同签署时间或履约时间、第三方维修工程或与之类似的施工内容等)。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类似业绩金额的,响应人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7、按要求提供《响应人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响应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两年内(按信用中国网站载明的“处罚决定日期”起计至发布公告日止)不存在负面情形【具体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含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报告或网页截图【需包括“严重失信”页、行政管理-行政处罚页(如有,需全部打印;如无,可只打印“行政管理”页)】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9、响应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单位控股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
截标及开标时间:
截标时间:2025年 3 月 27 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27 日下午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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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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