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000.00元
最高限价:64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南岸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 648,000.00元 | 1 | 项 | 南岸区城区12个街镇(除广阳镇、峡口镇、迎龙镇)100个社区的公共外环境鼠、蚊、蝇、蟑螂防制。公共外环境主要包括: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园、广场、步道、边坡、河道岸坡、景观水体、沟、渠、井、下水道、无物业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破产企业、农贸市场(临时市场)及周边、待拆迁工地、垃圾中转站/箱、公厕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A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重庆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A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17日 至 2025年3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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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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