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快速通道及周边配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北湾园区 ;
建设规模: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快速通道及五条道路规划总长度4.803km,其中基地快速通道净宽8米,长约1560米,其中桥梁单跨跨径在30米-50米之间,最大的为50米一跨,具体布置为起点厂区向东上跨上海路落地并线,向北经淬剑路(地面平交)、万通路(快速通道上跨)、后堡路(地面平交)交口;上海路(杭州路-淬剑路):长度约760米,设计速度40千米每小时,道路宽度由30米拓宽改造至42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淬剑路(吴越路-上海路):长度约1200米,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道路宽度由20米拓宽改造至30米,规划为次干路;西侧市政路(淬剑路-万通路):长度约570米,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红线宽3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坝头路(后堡路-龙舟路):长度约713米,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红线宽16米,规划为城市支路。风雨连廊及机械化连廊:建筑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2967.9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机械化连廊2层),建筑结构选型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和桁架结构(机械化连廊),轻钢屋盖结构体系。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等后续全部设计工作及水土保持、洪评等其他技术服务、本项目相关设备材料供货安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计划工期:25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26203.74万元。
4.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和(3)资质。
(1)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同时符合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或符合以下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勘察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在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予以认可。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及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1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5 年 04 月 09 日 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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