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商;更正为“(3)投标人应为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生产商,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的环评证明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或环评报告相关资料,证明文件须明确包含具备生产工业用聚氯化铝(液体)的产能证明】”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日期: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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