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9.8625万元
6.最高限价(含税):机关保洁业务10300元/月、烟叶站保洁业务18266.66元/月、食堂烹饪业务11160元/月、车辆驾驶业务6600元/月,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总计6949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期限:
采购内容:1.负责平塘县局(分公司)机关大楼办公区域保洁业务;2.负责卡罗烟叶站、谷硐烟叶站、通州烟叶站、鼠场烟叶站保洁业务;3.负责平塘县局(分公司)60名员工的早、中、晚餐及接待的食品烹饪;4.负责平塘县局(分公司)机关1辆公务车辆的驾驶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1)黔南州烟草公司平塘县分公司:贵州省平塘县平湖镇玉水南路三段15号;(2)鼠场烟叶站:平塘县克度镇同兴村拉绕组;(3)通州烟叶站:平塘县通州镇通兴村兴隆北路35号;(4)卡罗烟叶站:平塘县牙舟镇卡罗村上卡罗组;(5)谷硐烟叶站:平塘县牙舟镇场坝村场坝组。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三、招标人: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
四、(请登录)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4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4年6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提供2024年6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处于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
注:第4至9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响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的权利,承诺不属实的,将否决投标人投标,并按承诺函内容进行处理。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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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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