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
项目名称: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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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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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
150 |
1项 |
对辖区内新生、老旧等各类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废弃设施)进行拆除以及拆除违规广告牌匾、外立面恢复、墙面粉刷、地面修复、水电拆改维修、墙体拆砌、防水工程、上下水改造、电气恢复工程、及违法建设拆除后的渣土清运消纳等与拆违相关的所有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为“建筑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2.2.3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类别和性质执行相应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8至2025-03-24,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8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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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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