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已经通过相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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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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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MZB25047 |
激光切割机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1 个月内 |
河南省南阳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投标人逐项认真核对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任何一项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投标均会被否决)
3.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按 照 “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十项(五));
3.3对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②“信用中国”网站;③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投标人应提供①、②、③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4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第十项(六)); 3.5 提供《供应商调查表》和《供应商廉政承诺书》(见第四章附件三、附件四); 3.6 供应商不存在“三无”情形(备注:“三无”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供应商应当提供不存在“三无”情形的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十项(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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