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玉带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其中:
1包:¥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2包:¥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3包:¥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4.采购需求:
5.采购方式:八戒公采谈判采购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质保期:不低于1年。
8.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所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9.设备使用年限:1包(五分类血液分析仪)、2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所提供的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3包(干扰电治疗仪)所提供的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均视为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若为设备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08:3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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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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