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物业类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物业类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N2025-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物业类服务采购项目,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成本,更好发挥后勤物业人员服务保障作用,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1名供应商提供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为3年
2.7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保洁、会务、工程维保(维保内容须包含水电维保)、门头清洗(建筑幕墙或外立面清洗)物业服务案例。
注:提供可反映评审要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单个业绩合同,服务范围至少含保洁、会务、工程维保(须含水电维保)、门头清洗(建筑幕墙或外立面清洗);或提供多个业绩合同,服务范围可分别包括保洁、会务、工程维保(维保内容须含水电维保)、门头清洗(建筑幕墙或外立面清洗)中一项或多项,但提供的多个业绩合同合计须能体现以上四项服务内容。
3.3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注:须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能体现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自有房产产权证明、租赁房产合同、现场实景照片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会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内设置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4信誉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①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②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③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3)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3.5.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
(3)同一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
(4)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5)不同投标人(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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