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S(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射阳县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形成《2024年度射阳县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初稿,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征求县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后,5日内修改完善,形成《2024年度射阳县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报审稿;最终成果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通过为准。编制任务完成后编制单位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本。
5、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同时精准摸查污水处理底数,全面客观反映射阳县水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情况,为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提供决策支撑,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5〕13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2024年度射阳县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核算区域:射阳县合德镇、射阳经济开发区。
6、预算金额:25万元
7、最高限价:25万元,高于该限价作无效标论处。
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应提供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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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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